登革热疫情现场调查处理规范(2)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发表时间:2014-01-25 11:31 点击:次
8、千人指数=伊蚊幼虫或蛹阳性容器数/检查房屋内人数×1000。
二、登革热疫情调查处理物资预备除一般传染病现场处理常备的物资及交通工具外,还要进行如下预备:
(一)防蚊、灭蚊的设备及药物:喷雾器、烟雾机等设备和敌敌畏、溴氰菊酯、马拉硫磷等杀虫剂及有关生物、微生物灭蚊的制剂。
(二)与当地医院密切联系,预备治疗登革热中、西药物及对症、支持治疗药物、设备等物资。
(三)分离登革病毒试剂、设备及进行各项血清学检查试剂、器材等。
(四)登革热调查、登记等各类表格。包括《全国登革热监测方案》中的登革热(登革出血热)个案调查表、登革热病例调查一览表/登革热发病情况进户调查登记表、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孳生地调查登记表、登革热媒介伊蚊成蚊密度调查表、媒介伊蚊登革病毒分离送检登记表、疑似登革热病人检材送检一览表和病原学检测结果一览表等表格。
三、登革热疫情现场调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治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职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与此同时,对于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革热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治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行政部分应迅速组织专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现场处置。
(一)信息收集和分析。进进现场后,第一步就是确认、核实上报登革热疫情状况,判定疫情性质及其程度。可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1、听取有关方面的情况先容,尤其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职员的先容。
2、组织多部分、多层次的座谈会。
3、查阅当地有关登革热历史资料及自然和社会因素情况。
(1)自然因素:自然地理资料(包括人口、地形、地貌、河流、植被、海拔、气温、降雨量、土壤等)、既往登革热流行情况。
(2)社会因素:职员活动情况、供水及蕴躲情况。
4、对首发病例或首发家庭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发病时间、临床表现、原因并取样(血样、蚊虫)、活动范围等。
5、对发病者进行病史、接触史、临床表现等个案调查。
6、采集病人血样分离病毒及检测抗体;同时捕捉病家的蚊虫分离病毒。血清样本应在各个疫点采集;发生输进性病例和暴发疫情时,首发病例及首例临床诊断病例必须采集样本。对上述各方面资料进行讨论、分析、判定后尽快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开展登革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二)组建疫情处理现场指挥部。在登革热出现暴发的情况下,有必要成立由卫生、质检等多部分参与的指挥部,同一协调和处理疫情。
(三)登革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目的是摸清疫情流行原因、流行类型、流行特征、疫情范围及严重程度。流行病学分析重点统计罹患率,分析“三间”分布,提出可能的传染源、传播媒介,分析暴发或流行原因。
1、对登革热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并核实诊断。包括对病史、表现、各案例之间的关系、活动范围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调查核实;对登革热发生、流行前15天之内外来职员进行调查。
2、分布及特点调查。查明本次流行的分布,包括地区、年龄、性别、职业、发病率、病死率、死亡率,确定疫点、疫区范围和流行特点。
3、传染源和传播轨迹追踪。追踪首例或首批疑似登革热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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