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200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通知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 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 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税 法
报名人员根据所在地地方考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当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现予印发。
附件: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简章(2009年度)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09年度)》(见附件1),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方考办在4月20日前公布本地区报名地点。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2009年度)》(见附件2)。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六、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9月19日 上午08:30—11:00 审 计
下午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09年9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会 计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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